法拍教室


屋內結構被破壞怎麼辦?

一般法拍屋最棘手的點交問題,是債務人通常會使出恐嚇三絕招:      

1.叫「兄弟」耍流氓,非理性抗爭      

2.破壞房屋裝璜及水管電路      

3.恐嚇自殺,以死相逼


這些手段無非就是要獅子大開口,強索高額不合理搬家費;預防重於治療,如何結合法院強制點交公信力,配合開導債務人接受合理搬家費,讓債務人和諧交屋,而且交屋時間比法院點交還要提早,這才是上上之策。

您願貼補對方10萬,但對方要求30萬,雙方差距20萬,這不難解決;一方面法院點交程序照常進行,從自動搬遷命令、現場履勘到強制點交動作都不能停止,另方面找有經驗第三者與對方協調溝通,自己最好不要出面,第三者比較容易討價還價。

法院點交流程約四個月,這段期間就是希望我們能都跟對方協商,是急不得的;您越急,對方姿態就越高,您不急,法院點交程序日日進逼的壓力,會讓對方氣焰一天比一天低;在重要的關鍵時刻,加碼個兩、三萬給對方台階,保證讓對方快速妥協交屋。

我們碰上這種類似的案件,不勝枚舉,只要我們願給些搬遷費,我們就不擔心對方會破壞;拖、磨、談是應付這種案件三字要訣,秉持軟中帶硬,硬中帶軟的原則,不挑釁對方,隨時給對方台階,再配合法院點交動作,絕不可能有讓對方破壞的情況發生。

一年前,台中法院有一位被拍賣的原屋主,也是不甘心漂亮的裝潢被賤賣,在法院來點交前,將裝潢全部拆掉,並把馬桶、水管灌水泥塞住後,逃之夭夭;最後被通緝了半年才抓到,但仍然不承認是他自己破壞的,檢查官只得送調查局測謊,在科學的機器前,終於俯首認罪,判了兩年徒刑。

如果走到打官司地步,縱使將對方繩之以法,但已遭破壞的部份,還是無法向對方求償,更何況告他毀損或恐嚇,舉證有相當困難度,官司時間長又煩,買間自己喜歡的房子,何必如此辛苦,建議~~交給專業人員處理吧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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